本溪初级会计职称答疑:事业单位收入中,其他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财政补助收入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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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事业单位收入中,其他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财政补助收入有哪些?
解答:
1.其他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取得的除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拨入专款、事业收入、经费收入、附属单位缴款以外的各项收入。
其他收入包括各种罚没收入、公产收入及杂项收入。
罚没收入是政府部门依法处理的罚款和没收品收入,以及依法追回的赃款和赃物变卖收入。公产收入是指国有山林等公产的产品收入、政府部门主管的公房和其他公产的租赁收入及变价出售收入等。杂项收入包括国际组织援助捐赠收入、对外借款归还收入等。
2.事业收入主要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学校的学费收入、水务部门收取的水资源费,水土保持补偿费,环保部门收取的环境保护费等专业业务活动中取得的收入。辅助活动:学校对外出租设备等取得收入
3.经营收入是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以外的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作为事业单位的剧院取得的演出收入是事业收入,剧院附设的商品部取得的销售收入则是经营收入。经营收入是非独立核算的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财政补助收入是指事业单位直接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和通过主管部门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事业经费,包括正常经费和专项资金。在我国传统的预算体制和行政事业单位预算会计制度下,该资金也称为经费,收到的该笔资金称为拨入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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